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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十九次人口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补充通知

发布人:永利集团88304官网在线登录  发布日期:2012-02-27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十九次人口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补充通知

各市人口计生委,各大企业计生办,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高等院校及人口科研机构、潍坊市人口学会:

为使新的人口科学优秀成果更快、更好地应用、指导和服务于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省人口学会已于2011年4月10日下发举办全省第十九次人口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与范围

凡我省集体或个人的人口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学术专著、学术论文、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科普读物、志书、教科书、音像制品、学术译著、古籍整理和注释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参评成果必须是在经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或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人口科学成果,在《人口导报》、《人口与发展论坛》上发表的理论文章也可申报参评。凡申报参评的学术论文、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等,每篇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

本次参评成果时限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时间或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

二、评奖条件与标准

参评的人口科学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理论创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社会效益,有良好的学风和文风。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普文章(医学专业不属于此范围)要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文字通俗易懂,对实际工作有启发意义;志书、教科书、工具书观点正确,资料翔实可靠,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准确性,能正确解释和反映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对科研、教学和实际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专著中的一个或部分章节,不受理参评。

三、申报的有关要求

㈠一名作者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个人作者在我省工作期间完成的成果,如作者已调离我省,不再参评。

㈡二人及以上合作者的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必须经合作者同意后,与合作者(含共同主编)具名申报,并以作者先后顺序署名。

㈢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包括丛书),在未完整出齐的情况下,不受理单册申报。

㈣以外文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论文需要同时上报中文译文,著作需要提交中文摘要;翻译著作需同时报外文原件或复印件。

㈤同一项成果只能作一次性申报。著作类成果出版时限以第一版为准。未参加过评奖的著作,再版时间在评奖时限内的,可申报参评。

㈥与国家有关部门或外省、市、区协作研究的项目,其中我省作者为首位主编、或在多卷本中能明显分出某单册为我省作者撰写的,可申报参评。

㈦文章作者以标题下首次出现的署名为准;编著者以版权页署名为准;通过鉴定的课题以鉴定书封面上的完成单位(或课题负责人)的署名为准;成果以单位署名的,以单位具名申报;版权页上署名的顾问、编委、主审等不具有申报权,其申报权归作者或主编。

㈧凡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申报参评;公文、法规等条文性文件不得申报参评;带有秘密字样的研究成果在保密期内不得申报参评。

㈨本次申报参评成果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奖励办法

由全省第十九次人口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获奖成果分为一、二、三等奖。对评出的获奖成果由省人口计生委和省人口学会联合颁发证书,可作为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参考。特别优秀的参评成果将推荐参加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

五、评奖成果的申报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参评成果,逐项填写《第十九次人口科学成果评审表》,连同参评成果原件一份及有关申报资料的电子稿报省人口学会。参照中国人口学会和省社科联有关规定,申报参评成果需缴纳评审费:每项文章类80元;著作类150元。无填写评审表、不缴纳评审费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田洪德 手机:13011716673

电话:0531-82761412 邮箱:sdthd@163.com

地址:济南市玉函路75号省人口学会 邮编:250002

附:山东省第十九次人口科学优秀成果奖参评申请表

山东省第十九次人口科学优秀成果奖参评申请表

姓 名

工作

单位

职务

职称

参评成

果名称

发表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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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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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及作品评价

山东省人口学会

主题词 人口科学 评奖通知

山东省人口学会秘书处 2112年2月8日印发